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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受理对新疆农业大学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新疆农业大学师生员工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的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我们接受您使用匿名或者实名举报,但我们更加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我们仅接受针对新疆农业大学范围内的相关举报和建议。


举报方式

一、互联网/邮箱

您可以发送邮件至jjw@xjau.edu.cn

二、电话/传真

请致电:0991-8762328/8762099

或传真:0991-8762099

三、信件

请您将您的信件发送到以下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农大东路311号 纪检监察室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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