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闫敏发布时间:2018-04-28浏览次数:460

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校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落实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检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会同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抽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督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物、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腐败”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履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通过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审批管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报本单位对节日期间的自查相关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教育管理,资产经营中心节后及时上报节日期间学校公车使用情况。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纪检委柳卉处。

监督举报电话:87620998762328

举报邮箱:xjnydxjjw@163.com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