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新纪发〔2017〕1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有关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新党教传〔2017〕11号)文件要求和《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新农大党办发〔2017〕2号)部署安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的实施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书记要对方案亲自审定,签字盖章后报送。(报送时间:3月31日前)
2、严格自查自纠,召开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目标任务,对照岗位职责,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报送《“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情况表》(附件1)。(报送时间:4月20日前)
3、每月报送本单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十项整治”月统计表》(附件2)、《“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整治“四气”月统计表》(附件3)、《“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时间:每月20日前报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重要任务亲自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转、促”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搞棚架,确保取得实效。所有活动材料纸质版均由本单位专项活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校纪检委,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
附件:
1、“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情况表
2、“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十项整治”月统计表
3、“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整治“四气”月统计表
4、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
5、“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学习参考目录
校“学、转、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