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用力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0浏览次数:173

校属各单位:

2015年已近尾声,即将迎来元旦等节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我校的九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反对“四风”工作。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举办总结、表彰、联谊、团拜等名义公款消费、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宗教、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对违反以上要求的行为,学校将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四风”。

特此通知。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疆农业大学监察室

2015年12月23日